退換條款

退貨或更換政策

-訂購前請細閱產品的退貨或更換政策。

-顧客於收貨後發現產品出現產品與訂購貨品不相符/已損壞 (不包括不正確使用或人為損壞)、出現品質問題、遺漏或錯誤送遞,必須收貨後7天內向我們申請,惟客人需符合下列條件:

-必須出示收據及提供有效證明要求退換貨品的詳情;

-提供快遞包裝袋/箱及有問題貨品有關相片/影片證明訂購貨品不相符/已損壞;

-要求退貨商品未經使用,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及未經使用。

-提供要求退換貨商品的所有零件及配件,包括說明書、證書、標籤、標記、消耗品、袋及盒等。

-一經拆開或經使用之貨品,我們均不接受退換。

-如顧客於指定期限內並未有任何退換貨品的申請,則代表訂購貨品交易完成,本公司毋須承擔任何法律上責任,並不會安排任何更換貨品事宜。

-所有出售的貨品一律不設退款服務,不便之處,敬請原諒。